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,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并支持经济建设,四川省计划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。2024年12月,四川省政府发布了《四川省授权和委托省级用地审批权管理办法》,确立了一套权责明确的授权与委托流程,旨在确保审批权的高效移交。依据土地管理相关政策,自然资源厅开展了考核评估工作,最终确定遂宁市和内江市符合授权条件。该政策将在2026年7月20日起实施。
在确定下放审批权的过程中,首先,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,完成了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考核,并同步进行了建设用地审批的抽查评估。随后,依据《办法》,仅有遂宁市和内江市满足无负面清单情形且符合授权要求,因而这两市成为受益者。
此次授权主要包括审批范围的界定及具体事项的明确。这意味着遂宁市和内江市的政府将分别在其所辖县(市、区)内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。同时,文本还强调了对两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,包括加强组织领导、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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